| 关于填报2010年校际交流实际到岗教师信息表的通知 |
| 作者:党委办 点击数:165 发布日期:2010/9/15 18:08:5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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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区属学校,各初中、中心小学: 为进一步落实高港区2010年教师校际交流工作,请各校根据结对学校教师实际到岗情况,如实填写2010年校际交流实际到岗教师信息表(见附件),并及时上报。 一、相关要求 1.高度重视,大力支持。教师校际交流是我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,各校要大力支持教师参加校级交流工作,主动关心校际交流到岗教师的工作、生活情况,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。 2.落实责任,如实上报。各校要如实上报2010年校际交流实际到岗教师信息表,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,学校加盖公章。区教育局汇总后将在网上予以公示。如上报信息不实,区教育局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。对于经区教育局同意,但因个人或学校原因未能实际到岗的教师,视作自动放弃此次校际交流机会,在职称评审中将不予承认。 二、报送时间、方式 请各校在2010年9月20日之前将校际交流实际到岗教师信息表(纸质)报区教育局党委办,电子文档发至邮箱:ggwjjdwb@126.com. 附件:2010年校际交流实际到岗教师信息表 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: 2010年校际交流实际到岗教师信息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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