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组织开展校舍灾害隐患排查确保师生安全的紧急通知 |
| 作者:计财科 点击数:50 发布日期:2011/7/28 11:21: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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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校舍灾害隐患排查 确保师生安全的紧急通知 泰高教〔2011〕105号 各区属学校,各初中、中心小学: 目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,我区连日来连降大雨,对中小学校舍安全构成了威胁。为确保全区中小学校舍和师生安全,防止校舍倒塌,发生伤人事件,请各校立即组织对校舍进行逐栋排查,排查要涵盖校园内所有建筑物、电力电气设备及围墙、书报宣传栏、体育器械、供电通讯线杆等校园构筑物、附着物,务必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。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校舍灾害隐患排查和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,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,落实防洪、防雷击、防台风、安全用电、消防以及防范地质、自然灾害各项措施。对于可能可能受洪水、雷击、台风等灾害威胁的校舍,要主动与国土、水利、消防、气象等部门联系,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,逐一落实预警、避险和转移等各项防御措施。对排查中发现出的校舍重大安全隐患和D级危房,要立即封存拆除,及时向镇(街道)政府及教育局汇报,要采取及时、有力、有效措施,利用暑期抓紧实施,于秋季开学前消除安全隐患,确保校舍的安全使用。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的学校,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工地管理,确保安全施工。 特此通知。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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